註:以累積型為準。註:基金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期間 6/29/2005 至9/30/2012(資料來源:理柏)
註1:經理費1.0%之比率,逐日累計計算,每曆月給付乙次。投資於經理公司經理之基金部份,不收取經理費。成立之日起屆滿三個月後,投資於子基金之總金額未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或投資於債券型基金之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50%以下時,經理費減半計收。投資於貨幣型基金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50%以上時,經理費為0.4%;投資於債券型基金之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50%-60%時,經理費為0.7%;60%-70%時,經理費為0.8%;70%-80%時,經理費為0.9%;80%(含)以上時,經理費為1.0%。
註2:保管費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達新台幣六十億元以上每年百分之零點壹貳(0.12%)、新台幣三十億至六十億元每年百分之零點壹參(0.13%)、新台幣三十(含)億元以下每年百分之零點壹肆(0.14%)之比率,由經理公司逐日累計計算,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