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情報

註:
富蘭克林華美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分配原則上每年配息一次,其配息標準為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年度可分配收益低於會計年度結束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十時,全部併入本基金之資產,不予分配;如本基金之年度可分配收益達前述標準時,則當年度之可分配收益應全數分配。